关于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恢复课堂教学的通知

来源:史晓瑜发稿时间:2020-04-28浏览次数:3527

关于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恢复课堂教学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石河子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学生正陆续分批次有序返校,为确保有序恢复在教室和实验室的理论和实验教学,并常态化开展补考工作和教学督导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课堂(网络)教学工作安排及要求

1.56日起全面启动课堂理论教学工作,并同步进行线上教学,确保既满足课堂教学需要,也为未返校学生及集中学习生活学生推送线上教学,并提供视频回看或音频回听以满足返校途中学生的自学所需。

2.课堂教学采取错时、错峰原则上课。上午时段:在会2教室第1节上课时间提前至9:30,第3节课上课时间提前至11:50;博学楼C区以及各学院楼内的教室继续按照原有作息时间上课。下午及晚上时段:所有教室继续按照原有作息时间上课。教室打铃调整工作由教务处落实。相关学院通知学生上课时间调整事宜。

3.居住在北区,且在东校区上课的研究生,将东校区上课地点,调整至博学楼内的教室,以最大限度减少跨校区流动。

4.各学院落实教室上课基本要求,即在教室上课期间,全体师生全程佩戴口罩,由班长协助教师按照同宿舍同学就近原则组织学生间隔就坐,且固定就坐位置。师生相互间保持一定的间距,避免近距离接触。研究生处负责公共课教室,各学院负责学院教室,在51日之前为所有教室的课桌张贴座位编号,教师提醒学生记住座位编号。

5.56日后,各学院组织教师适时对前期线上教学的重点、难点内容进行串讲和随堂考核评测,必要时可以适当增加课时进行集中辅导,以保证教学质量。

6.实验课自54日起上课,由各学院统筹安排学生分组多批次开展实验。特殊暂缓返校学生可利用晚课、周末、期末考试结束后2周集中补课。跨学院实验课作好协调工作。

7.根据学生返回情况,本学期可以继续进行的集中专业实践,按学院既定计划实施,或集中调整至期末考试结束后完成;本学期不能安排的专业实践,调整至其他学期进行。上述情况均须报研究生处专业学位培养办备案。

    二、补考工作安排及要求

1.公共课补考由研究生处根据学生返校情况,采取分批次、多场次的方式统一组织机试,专业课程补考由各学院安排实施。

2.补考时间初步安排如下:公共课第一批次补考时间为2020525-26日;后续批次的补考工作安排将根据学生返校情况另行通知。具体补考课程时间及地点以考试通知单为准。

3.试卷批阅工作相关学院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并将补考成绩单报研究生处各培养办公室。

三、课堂及在线教学督导工作安排及要求

1.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与网络授课教学督导合并进行,相关要求如下:

1)各学院组织任课教师开课前3天,在“Blackboard网络课程教学平台”完成教学基本文件上传工作,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学方案、课程PPT、练习题、电子版教材或讲义、课程作业、教学视频等,并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进度及时补充、更新教学资源。

2)为保障学生返校途中的学习不落下,任课教师需将完整的教学资料上传,并尽量采用具有回放功能的直播平台,便于学生自学。

3)各学院于54日前完成自查和抽查工作,并上报研究生处各培养办。研究生处组织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10%

2.组织开展课堂(含在线)教学督导及相关要求

1)研究生处和各学院分别做好开课第一天教学运行秩序检查和督导工作。

2)研究生处组织校级督导开展课堂(含线上)教学督导工作,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次。督导应及时与任课教师进行反馈交流,不断改进不足。

3)各学院组织开展院级督导。主要督导线下课堂教学组织(含学生座位安排)、线上线下同步直播效果、教学进度、作业、讨论、测验、课程资源内容是否及时上传,以及学生学习动态等进行督导。

4)研究生处科级以上干部开展课堂(含线上)教学督导工作,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次。

5)研究生处组织校级学生督导员开展随堂听课工作,并形成每周督导报告。

6)各学院每周上报课堂(含线上)教学基本数据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7)研究生处收集、整理督导信息,形成“课堂(含在线)教学情况月度报告”。

以上工作请各学院务必整体谋划、统筹教学安排,确保教学有序进行。

  

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处:学术学位培养办 2057181

专业学位培养办 2058925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20428